成都天府新区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流程

2026-02-03 10:58   50次浏览

在成都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的批发或零售业务,需依法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由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批,旨在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保障文化传播。以下为2026年办理流程与资料要求,结合成都市新闻出版局政策及实际案例整理。

一、办理流程

1. 企业注册与经营范围登记

企业核名: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属地市场监管窗口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需体现“出版物”“图书”“文化传播”等关键词。

经营范围登记:在营业执照中明确标注“出版物零售”或“出版物批发”(批发需满足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条件)。

2. 网上申请与材料提交

系统登录:通过“四川省新闻出版局网上办事大厅”或“四川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选择“出版物经营许可”模块。

填写申请表:在线填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明确经营方式(批发/零售)、场所面积、出版物来源等信息。

上传材料: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场所证明、人员资质等,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

3. 窗口受理与材料核验

现场提交:携带纸质材料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县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窗口,同步提交申请编号。

材料审查: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完整性,当场作出受理决定。若材料齐全,出具《受理通知书》;若需补正,明确告知缺失内容及补正时限(通常为5个工作日)。

4. 审核与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实质审查,重点核查:

经营场所面积是否符合要求(零售无硬性规定,批发需不少于50平方米);

专职人员数量及资质(如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出版物来源合法性(如与出版社、批发商的采购合同)。

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经营场所,核查内容:

场所实际用途与登记是否一致(住宅不可用于经营);

货架、仓储设备是否齐全;

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如灭火器、应急通道标识)。

5. 审批与颁证

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者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证照公示:企业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原件,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所需资料清单

基础材料

申请表:从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官网下载,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出版物零售”或“出版物批发”;

公司章程:需体现股东信息、出资方式及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若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场所与设施材料

经营场所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少于1年),附产权方身份证明;

场所平面图(需标注功能分区,如销售区、仓储区、办公区);

仓储设施说明:若涉及批发业务,需提供仓储场所证明(可与经营场所一致);

消防验收证明:由属地消防部门出具的场所消防合格文件;

设备清单:列出货架、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并附采购发票或照片。

人员与制度材料

专职人员证明:

1名以上专职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或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需体现近1个月缴费情况);

进货渠道证明:与出版社、批发商签订的出版物采购合同或授权文件;

管理制度:包括出版物采购、销售、退货、仓储等制度,需加盖公章;

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出版物经营诚信承诺书》,承诺遵守法律法规。

业务相关材料

业务发展报告:包括市场分析、运营模式、盈利预期等内容,需加盖公章;

出版物目录:若已开展业务,需提供在售出版物清单(含书名、ISBN号、出版社等信息);

网络销售说明:若通过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需提供网站域名、服务器所在地及网络措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