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是指具有以下特性之一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
腐蚀性(如废酸、废碱)、毒性(如含重金属的废电池、废农药)、易燃性(如废汽油、废酒精)、反应性(如爆炸残留物、氧化剂)、感染性(如医疗废针管、病原体废物);
或虽未明确列入名录,但经鉴别具有上述危险特性,可能危害环境或人体健康,需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是指具有以下特性之一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
腐蚀性(如废酸、废碱)、毒性(如含重金属的废电池、废农药)、易燃性(如废汽油、废酒精)、反应性(如爆炸残留物、氧化剂)、感染性(如医疗废针管、病原体废物);
或虽未明确列入名录,但经鉴别具有上述危险特性,可能危害环境或人体健康,需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