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危废)经固化处理后形成的固化物,其后续处置方式需根据固化体的稳定性、污染物特性、法规要求及资源化潜力综合确定。以下是主要的处理路径及技术要点:
1. 安全填埋处置适用对象:
固化体污染物浸出浓度超过资源化标准但低于填埋入场限值(如《GB 18598-2019》)。
无经济资源化价值的固化体(如高盐分、放射性废物)。
技术要求:
预处理:固化体需满足抗压强度≥0.35 MPa、渗透系数≤10⁻⁶ cm/s。
填埋场选择:优先进入危废填埋场(柔性/刚性防渗结构),禁止进入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
监测:填埋后需定期检测渗滤液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案例:重金属污泥固化块、含砷废渣等。
2. 资源化利用适用对象:
固化体污染物浸出浓度低于资源化标准,且物理性能达标(如强度、耐候性)。
常见于飞灰、建筑废物基固化体。
利用途径:
用于矿山采空区回填或地基加固(需评估长期稳定性)。
制免烧砖、路基材料(掺量≤30%)。
要求:固化体无放射性,抗压强度≥10 MPa(建材标准)。
建材原料:
工程回填:
案例:
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后制环保砖(需添加活性炭吸附二噁英)。
电镀污泥固化体经检测合格后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
3. 协同处置(水泥窑/钢铁厂)适用对象:
含硅、钙、铁成分的固化体(如重金属污泥、废酸碱中和渣)。
热值型废物(如有机固化体,需控制氯/硫含量)。
技术要求:
污染物限制:重金属含量符合《HJ 662-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标准。
工艺适配:固化体需破碎成颗粒(粒径≤50 mm),避免影响窑炉运行。
优势:高温(1450℃)彻底分解有机物,重金属固定在熟料矿物中。
案例:含铅污泥固化体作为水泥原料替代黏土。
4. 特殊处置(放射性/持久性有机物)适用对象:
放射性废物固化体(如玻璃固化块)、含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
处置方式:
深地质处置:放射性固化体封装后置于地下500~1000 m(需屏障材料隔离)。
高温焚烧:针对含二噁英的固化体,二次焚烧(1200℃以上)+尾气净化。
案例:核废料玻璃固化体存入深层地质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