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交付货物时收货人异议的提出

韩经理    2021-05-31 05:03:25    2877次浏览

交付货物时收货人异议的提出

1.货物的明显损坏,应在发现损坏时立即提出,迟在收到货物后14天内提出; 2.货物的其他损坏,自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提出; 3.货物延误,自其自由支配货物之日起21天内提出; 4.货物没有交付,自填开货运单之日起120天内提出。

诉讼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从飞机应该到达之日当日起,或从运输停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否则即丧失承运人诉讼的权利。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538709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