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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的保护措施

赵女士    2020-01-15 09:27:26    3372次浏览

自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以来,各地深入开展古籍普查工作,普查范围逐渐突破了传统的图书馆、档案馆系统,拓展到文博系统等新领域。

据统计,在公布的5批12274部《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有1039部,占总数的8.5%。

西藏自治区的古籍普查已完成18120函,水文、彝文、傣文等少数民族古籍的普查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云南省图书馆在彝文、藏文、东巴经、傣文等少数民族古籍修复方面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先后修复彝文古籍25册,约1.4万叶;傣文古籍9册,360叶;东巴经古籍40册,491叶。云南省图书馆也因此成为我国少数民族古籍修复技术和经验为丰富的单位之一。

古籍数字化是重要手段之一。在国家图书馆的带动下,各少数民族地区积极开展古籍数字化工作。云南省图书馆将镇馆之宝大理国写本《护国司南抄》、元官刻大藏经《大宝积经》等极其珍贵的少数民族古籍全部数字化并在线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完成38部2580拍少数民族古籍的书影扫描工作;贵州完成了包括汉文、彝文、水文等在内的7.6万叶古籍的数字化扫描工作;四川省已累计数字化古籍近7万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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