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正式开始

2015-02-25 09:24   657次浏览

昨日,清远市举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交接协议签订仪式,省工商局副局长郑勇明代表省工商局与清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分别在交接仪式书上签字,标志着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正式开始,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分级管理。

调整工商体制,下放市场监管事权、工商队伍力量重心下移,有利于理顺市场监管权责关系,有利于明确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有利于市、县政府统筹各方面资源、协调各方关系,更好履行对辖区市场监管的主体职责。根据市工商局的计划安排,市对县的移交工作也将于3月底前完成。

据介绍,清远市工商系统垂直管理以来,不断更新市场监管理念,拓展监管领域,实现了从市场“办管脱钩”到取消“两费”,从突出收费为中心向突出监管服务为中心、从集贸市场监管到统一大市场监管、从传统的巡查监管向重点抽查监管转变、从多头办案向“一支队伍办案”的转变;坚持日常监管与开展集中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强广告管理、商标专用权保护、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重要商品市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等工作。全市市场主体由1999年的8.23万户,发展到目前的14.43万户,增长74%;全市有效注册商标由1999年的610件,发展到目前的5731件,和省商标从无到有,目前已有10件,省商标46件。

据了解,全市工商系统将按照“有利于顺利移交、有利于队伍稳定、有利于工商体制调整”的原则,“确保人员思想不散,确保干部队伍不乱,确保经费保障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扎实稳妥地做好体制调整人财物的移交工作,重点做好移交资料造册审核、移交协议签订、沟通协调等工作,同时,市工商局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体制调整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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