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县工商局五个到位提高依法执法水平
2015-02-10 09:08 759次浏览为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山东昌乐县工商局着力完善制度,积极创新方法,从加强法律培训、明确职责义务,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提升依法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山东昌乐县工商局成立法制工作小组和大要案集体审理委员会,选配业务骨干作为专职案件审核人员,严把案件审查关,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核审体系。目前已核审一般程序案件247起,所核审的案件涉及有虚假广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无照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没有复议撤销及诉讼败诉情况发生。
同时,各工商所采取集中学与业余学结合方式,每周安排两个小时集中学法,县局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技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内网、网络社交平台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培训,组织参加了副科以上干部法律测试和党员干部德廉法律常识两次闭卷测试,巩固学习效果,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山东昌乐县工商局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编制权力清单和服务清单362项,重新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以提升服务效能。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重点部位,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十不准》等制度,梳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出台了相应制度和要求,促进依法行政。
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山东昌乐县工商局将案件及时录入县行政执法案件系统;完善执法目标管理体系,明确执法岗位目标,逐级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梳理出执法前后的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到人,对考核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追究本人及单位负责人责任,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昌乐县工商局坚持内外监督并举,健全内外两套监督网络。一方面,不定期对内部各单位执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活动;另一方面,把办案程序、执法要求、服务承诺等全部阳光操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做到内部监督日常化,外部监督社会化,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