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提醒:春节购物别任性

2015-02-10 08:31   744次浏览

又是一年春节到,城乡居民又将迎来一个消费高潮。伴随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与节日消费高峰随之而来的是过度、非理性消费等现象逐渐抬头。日前,四川省工商局发出消费提醒,并支招春节购物,提醒广大消费者,切莫让任性消费冲昏了头脑。

购买促销品要量力而行

节日期间,各大商场都会搞一些商品促销活动。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着重考虑自己实际需要,不要仅仅因为有优惠而去购买实际并不需要的物品。商家搞促销往往是花样繁多,或将价格明降暗升,或借机销售快过期的货物和滞销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另外,不少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环节上,增加不公平的交易条件或不合理规定,面对出现的问题,商家总是以“终解释权归本公司”为借口,这些均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要敢于与商家交涉,争取合法权益。

网购年货先了解实体店面价格

网上购物时,应选择合法的购物网站(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不要只关注“低价”,不妨了解一下市场销售的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的价格。付款时,要考虑运送和其他费用,购买前要认真阅读网页上的附带条款。同时,应在网上和卖家进行详细的沟通,物品的各种特征都要问清楚,聊天记录均可作为卖家承诺的证据。快递员送货上门后,要当面检查清楚,确认无误后再签收。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理智应对赠券、打折、返现金等促销诱惑。在超市集中购物后,要认真核对购物小票。在购买商品时,必须向销售者索要正规发票。购买家电时,要关注售后服务与服务收费。如发生纠纷,消费者应当理性维权。

外出旅游须警惕便宜背后的陷阱

春节旅游高峰即将来临,工商部门提醒:出游应选择有国内外组团合法资格、规模较大、管理比较规范、客源较丰富、消费者信得过的旅行社。

旅游行业经常利用超低报价和“黄金线路”来吸引消费,实际上有些旅游产品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已“缩水”。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服务项目、条件标准、自费事项、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在旅行中对导游安排的购物和添加的游玩项目应理性选择。旅行购物时一定要慎重,注意检查商品的真伪和质量,要保存好保质书和发票。

工商部门提醒:城乡居民在消费过程中遭遇假冒伪劣等消费侵权行为,记得及时拨打12315消费维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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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诉求近29万起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37万余元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诉求近29万起,其中,投诉5万余件,举报4千余件、咨询23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37万余元。全省消委、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诉求28552件。

与去年同期相比,消费投诉增长3.5%,增长幅度放缓。其中调解成功49031件,调解成功率98%,投诉涉及争议金额2.5亿余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09万余元 , 同 比 增 长10.7%,挽回经济损失8237万余元,同比增长7%。

据省工商局分析,相比上年,去年的举报案件总量减少,虚假广告、合同、传销及违法直销举报增幅却有所上升;商品类投诉占比呈下降趋势,服务类投诉占比持续上升;投诉量较大的前五类商品类别分别是日用百货类、通讯器材类、家用电器类、交通工具和装修建材类,共占商品类投诉的73%;投诉量较大的前五类服务分别是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非现场购物、居民服务和修理维护服务,共占服务类投诉的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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