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截获一批包装不合格危化品

2015-02-06 09:26   368次浏览

本报讯(记者王小兵)近日,吴江检验检疫局在检验监管中发现,一批来自中国台湾的危险化学品未采用危险货物包装,包装上未加贴危险公示标签,未随附数据单。该局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督促企业使用救助包装并对危险公示标签及数据单进行整改,及时排除了事故隐患。

据了解,该批货物为1桶、15千克,采用普通塑料桶包装,申报名称为“加硫剂”,其化学品正式名称为“2,5-二甲基-2,5-双-(过氧化叔丁基)己烷[含量≤52%,带有惰性固体]”,被列入我国《危险化学品名录》,属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一旦遇高温或明火会分解并猛烈燃烧。

吴江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口企业: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要求供应商采用合格的危险货物包装,并在产品包装件上加贴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并随附中文数据单;如果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不符合要求,企业必须全力配合主管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程度上降低、消除事故风险;进口危险化学品运抵工厂后,企业仍须加强货物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不断提升员工的风险意识和相关知识水平,始终严格执行生产制度,方能从根本上筑牢防线,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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