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依据医疗器械本身的风险等级,结合评价其性与有效性所需的监管强度,建立了三级分类管理体系,即Ⅰ类(低风险)、Ⅱ类(中风险)、Ⅲ类(高风险)。随着临床数据积累与技术认知深化,FDA会针对特定医疗器械启动再分类流程,核心目的是基于的性与有效性证据,匹配与其风险相当的监管控制措施。该动态调整机制与我国医疗器械分类动态调整制度逻辑相通,但需明确的是,FDA再分类仅适用于某一类型的医疗器械,而非单个设备产品。其中,高风险体外诊断试剂(IVD)的再分类是近年来FDA监管优化的重点领域,旨在平衡监管严格性与公共卫生可及性,本文对此展开系统解读。
一、高风险IVD再分类核心政策导向与流程概述
2024年初,FDA设备与放射卫生中心(Center for Devices and Radiological Health,简称CDRH)正式宣布,计划对绝大多数高风险IVD启动再分类流程,核心方向是将原按Ⅲ类监管的部分高风险产品降为Ⅱ类中风险管理。从品类范围来看,拟降类的产品主要集中于传染病检测试剂与伴随诊断试剂两大领域,这类试剂与公共卫生保障密切相关,其可及性直接影响疾病防控效率。
从监管影响来看,若此类产品成功降类,其上市注册路径将发生核心转变——从Ⅲ类产品对应的严格上市前批准(Premarket Approval,简称PMA)路径,转为Ⅱ类产品适用的上市前通告(510(k))路径。CDRH明确表示,这一调整的核心目标是降低相关制造商的上市合规负担,通过简化审批流程、降低研发与申报成本,鼓励更多企业参与这类试剂的研发与生产,进而提升市场竞争度,增加公众获取这类关键检测试剂的机会,强化公共卫生保障的可及性。
同时,CDRH着重强调,再分类并非放松监管要求,而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尽管部分试剂从Ⅲ类降为Ⅱ类,但FDA仍将秉承“基于风险的监管”核心原则,维持上市前评价标准不降低,通过制定针对性的特殊控制措施,确保产品的性与有效性不受影响。
二、高风险IVD再分类落地案例实践
事实上,CDRH对高风险IVD的降类调整并非首次推进,近年来已完成多个品类的正式降类,形成了成熟的实践经验,具体案例如下:
(一)部分丙型肝炎病毒(HCV)检测试剂
此次降类涵盖两类核心HCV检测试剂,明确排除血源筛查用途,具体适用范围与要求如下:
1. HCV RNA检测试剂:核心用于HCV感染的辅助诊断,或慢性HCV感染人群的患者管理(包括基因型特异的用药指导),样本类型限定为血清或血浆;
2. HCV抗体检测试剂:核心用于疑似肝炎人群及高风险人群的HCV感染辅助诊断,样本类型包括血清、血浆及其他合规样本类型。
上述两类试剂于2021年12月22日正式完成从Ⅲ类到Ⅱ类的降类。值得注意的是,FDA对其设置了严格的上市前评价要求,明确需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且临床性能需满足:临床灵敏度的95%置信区间下限≥95%,临床特异度的95%置信区间下限≥96%,确保降类后产品质量可控。
(二)部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试剂
此次降类覆盖两类HIV检测试剂,均限定为专业使用,排除患者状态监测与血源筛查用途,具体要求如下:
1. 基于血清学的HIV检测试剂和/或补充检测试剂:用于定性检测HIV抗原和/或抗体,辅助诊断HIV感染,样本类型为体液或组织;
2. 基于核酸的HIV检测试剂和/或补充检测试剂:用于定性检测HIV核酸,辅助诊断HIV感染,样本类型为体液或组织。
该类试剂于2022年6月15日正式降类生效,FDA对其临床性能设定了更高的标准:常规专业使用场景下,临床灵敏度的95%置信区间下限≥99%,临床特异度的95%置信区间下限≥99%;若预期用于床旁检测(Point of Care, PoC)场景,临床灵敏度与特异度的95%置信区间下限均需≥98%。此外,FDA明确,HIV病毒载量检测试剂与家用HIV检测试剂因风险评估逻辑不同,未纳入此次降类范围。
三、高风险IVD再分类动态(待落地建议)
2023年9月,FDA经过集体评审,针对三类高风险IVD提出降类建议,目前相关方案仍处于审议阶段,尚未正式生效。拟降类的产品类型包括:
1. 基于核酸和血清学的IVD:用于乙肝病毒(HBV)感染的辅助诊断,及HBV感染患者的辅助管理。根据FDA后续发布的联邦公报信息,此类产品的终降类命令拟于2025年10月20日生效,并将同步建立对应的特殊控制措施保障产品有效;
2. 基于血清学的IVD:用于检测人类微小病毒B19,核心服务于相关感染的诊断与筛查;
3. 细胞介导的免疫反应性IVD:用于体外鉴别对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相关肽抗原的免疫应答,或检测对结核分枝杆菌药剂刺激有应答的效应T细胞,辅助结核感染的诊断与监测。
上述三类产品的正式降类需等待FDA完成终法规修订与公示,相关企业可持续关注FDA联邦公报的更新动态,提前做好合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