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一种工程保证担保。保证的主要内容为投标人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招标,并在中标后与业主签订合同以及提交履约保证等。一般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提供,保函担保的期限通常覆盖投标有效期。如果投标人不履行招标投标阶段的义务,如围标、串标、中途撤标,或中标后不能如期签约以及提供履约保证,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有权要求担保机构按照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履约保函格式分类主要有三大类:
独立保函
连带责任保函
一般责任保函
主要的区别是:
独立保函:受益人如想要索赔,只要向担保机构提交保函所写的单据,即可获得赔付。
连带责任保函:受益人可以向被保证人或者担保机构提起索赔,不分先后。
一般保证保函:受益人在被保证人无力承担责任后,向担保机构提交保函所写的单据,担保机构赔付。
履约保函的性质与法律效力:
从属性与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保函通常从属于主合同,如主合同无效,履约保函一般也随之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保函具有独立性特征。独立保函的认定需依据具体条款,如保函中明确约定见索即付等类似条款,则视为独立保函,保证人承担性的付款责任。
见索即付原则:多数履约保函采用“见索即付”原则,即受益人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后,保证人应立即支付约定的金额,无需审查基础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
担保责任限额:履约保函明确规定了担保人的赔偿责任限额,通常为保函中载明的金额。
保险公司保函的申请与审核:
申请流程:投保人需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并提供一系列证明文件和材料。
审核标准:保险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担保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