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代表企业的整体意志,其加盖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涉及企业的所有民事行为和行政事务,是企业对外的 “正式签名”。
财务章:仅在财务领域具有法律效力,其作用范围限定在与资金、财务相关的业务中,不能替代公章用于其他非财务类事务。
公章:通常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核心管理人员(如总经理)直接保管,使用时需严格审批,避免滥用导致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财务章:一般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财务人员保管,使用需遵循财务制度,与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配合使用的情况较多(如支票需同时加盖财务章和法人章)。
公章:
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直径为 4.2cm,中央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 1.4cm,圆边宽为 0.12cm,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有限责任公司:直径为 4.0cm,中央刊五角星,圆边宽为 0.1cm,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股份有限公司:直径为 4.2cm,圆边宽为 0.12cm,中央刊五角星,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其他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直径为 3.8cm,圆边宽为 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 4.5cm,竖径为 3.0cm,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据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财务章:
圆形财务章:一般直径为 3.8cm,圆边宽为 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名称后应加 “财务专用章” 字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方形财务章:尺寸为 25mm×25mm,边宽 1mm,字体为宋体,下排为印章备案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