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事项:
办理银行基本户:公司注册完成后,需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用于日常资金收付等业务,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记账报税:完成公司注册后,需先办理税务报到,提供会计信息。公司成立后一个月起,每月需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缴纳社保:公司需在 30 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 CA 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申请税控及发票:若企业要开发票,需申办税控器,参加税控使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可自行开具发票。
企业年报:根据规定,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甚至纳入严重违法企业 “黑名单”。
办理相关行业资质或许可(若涉及)
若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项目(如餐饮服务、医疗器械销售、教育培训等),需在注册后及时申请相关许可证,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例:餐饮公司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公司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税务登记与税种核定错误
未及时办理税务报到:工商注册后超 30 日未到税务局登记,可能被处以 2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罚款更高。
税种核定遗漏或错误:
例:未核定印花税(如合同、账本贴花),导致漏缴;或误将小规模纳税人核定为一般纳税人,影响税率适用。
未关联银行三方协议:未签订税务、银行、企业三方协议,无法自动扣缴税款,导致逾期缴费产生滞纳金。
发票管理不当
虚开发票或接受虚开发票:
无真实业务却开具发票(虚开),或接受第三方开具的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虚开税额超 5 万元可立案追诉)。
发票开具不规范:
未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普票也需填写);货物名称与税收分类编码不符(如将 “食品” 开成 “办公用品”),导致发票无效。
发票丢失或未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 360 日内认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丢失发票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可能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