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是“中国计量认证”的简称,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强制性行政许可制度。凡是面向社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均必须依法取得CMA资质,否则不得对外发布具有公信力的检测数据。
只要检测结果用于社会公开或具有法律/平台效力,例如司法使用、政府采购、质量抽检或平台上线审核,检测机构就必须依法取得CMA认证,方可合法出具具备公信力的检测报告。
CMA资质认定是强制性的行政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必须经过资质认定,否则构成违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并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CMA的适用对象:
(1)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2)经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3)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相关表述的,不得有生产、销售、维修保养、工程类施工、建设、承包、环境养护修复等经营活动;
(4)生产企业可以是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的股东,但两家企业法人不能是同一人;
(5)行政或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所属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
(6)不适用于计量校准机构、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