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票分类与筛选
区分有效票和废票:
有效票:符合选举规则(如填写规范、未超过应选人数、按规定符号标记等)的选票。
废票:如空白票、填写模糊无法辨认、选举人签名或标记不符合规定、超过应选人数等。
废票需单独封存并记录原因,由监票人签字确认。
数据统计与核对
单轮计票结束后:
汇总各候选人得票数,计算有效票总数(应等于或小于实际投票数)。
核对唱票记录与统计表数据是否一致,如有差异需重新核查。
多轮选举(如复选):需分轮次统计,每轮结束后封存当轮选票。
法定计票流程标准化
明确法律依据:以宪法、选举法等法律为准绳,详细规定计票启动条件(如投票结束时间、票箱封存状态)、操作步骤(开箱验票、唱票计票、数据核对)、争议裁决机制等,确保所有环节有法可依。
统一计票规则:
界定有效票与废票标准(如符号清晰度、填写格式、候选人资格),避免模糊解释导致的主观偏差。
规定计票方法(如多数制、比例代表制),提前向公众公示并严格执行,防止临时变更规则。
争议处理的程序化
层级化裁决流程:
基层复核:由选区计票小组对争议选票或数据初步核查,3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说明。
上级仲裁:对基层结果不服的,可向县级以上选举委员会申请复核,由法律、统计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公开听证后作出裁决。
司法终审:对行政裁决仍有异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司法机关依据证据作出终判决。
紧急处置预案:
若出现大规模计票错误、设备故障或舞弊证据,选举委员会可依法暂停计票,启动备用方案(如启用纸质选票人工重计),并及时向公众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