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票分类与筛选
区分有效票和废票:
有效票:符合选举规则(如填写规范、未超过应选人数、按规定符号标记等)的选票。
废票:如空白票、填写模糊无法辨认、选举人签名或标记不符合规定、超过应选人数等。
废票需单独封存并记录原因,由监票人签字确认。
唱票与计票
唱票:由专人宣读选票上的候选人姓名或符号,确保清晰可闻。
计票:另一人根据唱票内容,在统计表上对应候选人姓名下方用 “正” 字或数字记录票数(“正” 字每笔代表 1 票,每字代表 5 票)。
监票:第三方人员全程监督计票过程,确保数据准确、流程公正。
数据记录与公示的可追溯性
选票原始凭证留存:
每张选票编号与选民登记信息关联(但需隐藏选民身份,保障隐私),废票需单独封存并由监票人签字注明原因。
采用纸质选票为主、电子系统为辅的双轨制,电子数据需与纸质记录一一对应,防止单一系统故障或篡改风险。
计票结果多级公示:
现场公示:计票结束后立即公布各候选人得票数、有效票总数、废票数量,由计票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官方渠道公示:通过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发布详细计票报告,包括分选区统计数据、得票率、当选人名单等,接受公众查询。
异议期制度:设定固定期限(如 5 个工作日),允许相关方对计票结果提出书面质疑,选举委员会需在限期内公开复核过程和结论。
争议处理的程序化
层级化裁决流程:
基层复核:由选区计票小组对争议选票或数据初步核查,3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说明。
上级仲裁:对基层结果不服的,可向县级以上选举委员会申请复核,由法律、统计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公开听证后作出裁决。
司法终审:对行政裁决仍有异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司法机关依据证据作出终判决。
紧急处置预案:
若出现大规模计票错误、设备故障或舞弊证据,选举委员会可依法暂停计票,启动备用方案(如启用纸质选票人工重计),并及时向公众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