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监督
年度报告制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从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每年第二季度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等。资质认定机构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信用管理。
资质延续与变更: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单位应在资质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原认定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在资质证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在法人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资质认定机构申请办理资质证变更手续。
管理制度材料2: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应包括检测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框图、相关技术标准目录等内容。
生产管理制度,包含生产制度和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和实施、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等。
甲级资质额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二百个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项目合同、报告等。同时,需提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证明。
人员数量证明: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的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申请防雷检测资质所需的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单位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准备申请材料:一般包括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简表、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和发票复印件、仪器设备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生产管理制度、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