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等级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由气象主管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颁发和管理。甲级资质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而乙级资质单位则限于第三类建(构)筑物的检测。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经营场所: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专业人员: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有一定数量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制度: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及健全的技术、档案和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无损检测,工程质量合格。
(1)平均每年检测的锅炉压力容器、非标准设备总台数不少于20台,压力管道不少于30千米;
(2)平均每年检测的储罐容积不少于2万立方米。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无损检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RTⅢ级或UTⅢ级资格;财务负责人企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企业具有从事本专业施工管理工作经验的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负责人具有RTⅢ级或UTⅢ级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无损检测Ⅱ级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从事各种检测方法的人员资格齐全。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8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年工程结算收入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射线、超声波、磁粉、渗透等检测手段,其中RT、UT等无损检测设备不少于20台(套)。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无损检测,工程质量合格。
(1)平均每年检测的锅炉压力容器、非标准设备总台数不少于10台,压力管道不少于10千米;
(2)平均每年检测的储罐容积不少于1万立方米。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无损检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并具备RTⅡ级或UTⅡ级资格;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企业具有从事本专业施工管理工作经验的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7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无损检测Ⅱ级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从事各种无损检测方法的人员资格齐全。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2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年工程结算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5、企业具有无损检测设备20台(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