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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个人信用贷款,不看流水,不看负债,额度高

价格:面议 2024-11-09 05:00:01 93次浏览

由于信用贷款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信用贷款业务,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公司、电子金融机构办理。

国内有信用贷款产品的银行有招商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等 。

信用贷款申请材料:

信贷业务申请书;

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格证明文件、贷款证(卡)、授权书等;

经有权机构审计或核准的近三年和近的财务报表和报告;

董事会决议、借款人上级单位的相关批文;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信用贷款对象的确定:

《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只有当企业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获得银行的信用放款。发放信用贷款必须同时符合6个条件:(1)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有者权益;(2)资产负债率小于50%;(3)货款归行额达到贷款周转次数5次以上,日均存款保持贷款额的10%以上;(4)现金净流量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大于零;(5)无不良信用记录;(6)税务风险比较小。

信用贷款要素的确定:

(1)信用贷款额度的确定。一是从现金流入量来确定:余额不大于全年货款归行额的20%。二是从已被抵押的房地产权利值来确定:余额不大于已被银行全部抵押的房地产权利价值的30%—40%。三是从企业的自有资金状况来确定:余额≤所有者权益一负债。

(2)信用贷款期限的确定。信用贷款不能用于中长期贷款,于对企业流动资金的短期补充,一般在6个月以内。对新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原则上不发放信用贷款。

(3)信用贷款利率的确定。根据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信用贷款利率应高于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利率。一般以基准利率上浮20%—30%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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