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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空放,5-20万额度贷款咨询

价格:面议 2024-06-26 02:00:01 130次浏览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区别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贷款人将借款交付借款人成立。

有偿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期返还本金的义务,还要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对价,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在这一点上,该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民法典》第680条第2款)。

申贷条件

一是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二是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充足、稳定;

三是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政府信用贷款与传统的商业贷款有着本质区别。政府信用贷款不需对工程项目进行逐个的银行商务评审,也不用企业提供具体的物质担保,而是把地方政府作为一类特殊的客户进行信用评审,其具体内容包括信用评级、信用发展度评价、风险限额和政府信用额度。开发银行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比,贷款期限长,政府可在较长时间内统筹安排资金,还款压力小,并免于债项评审和企业担保,贷款程序比商业银行贷款程序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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