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海口殡仪车出租,为您配备专业救护设备

价格:面议 2024-05-01 09:00:02 164次浏览

殡葬原是土葬的文言用词。"殡"一作停柩解,如《礼记》:"夏后氏葬于东阶之上"、"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两阶之上";一作葬解,如《荀子》:"三月之殡"。"葬"作藏解,如《礼记》:"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现在的殡葬指的是处理死者遗体的方法和对死者哀悼形式,包括发讣告、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致悼词、送花圈挽联、出殡送葬、安葬、安放骨灰盒等一系列的丧葬事项。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尸身出入境和尸身处理的处理规则》第三条 需求入境或许出境对遗体进行殡葬的,应当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身运送处理的若干规则》(民事发〔1993〕2号)和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查验检疫局《关于遗体运送入出境事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事发〔1998〕11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则,向民政部分、海关、出入境查验检疫机构处理有关殡葬和出入境手续。

在一百多万年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祖国辽阔富饶的土地上,经过漫长的岁月,人们生活活动的扩大,原始人群逐渐被一种固定的生活集体所代替,出现了氏族公社的社会组织。在公社内部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没有贫富不均,每个成员地位是平等的。反映在丧葬问题上极为简单,如一个成员去世后,后人不忍见死者遗体腐坏,用柴草盖上,埋在野外,既不挖坟墓,也没有礼仪。而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采用了土葬。 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民政部门备案。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14444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