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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申请短期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在申请办理之前,先考虑是否满足此类个人短期贷款申请条件。因为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用来做短期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大部分银行都对抵押的房屋有相关规定。首先,大部分银行的硬性要求是房龄在15年以内,面积在60平米以上,贷款申请额度不能低于30万。一定额度的贷款,以及较高的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才能使银行贷款有一定收益。申请人要有备用房。以及要提供还款来源和贷款用途,比如说个人流水,发票等等。有些人觉得自己的房子地段好,市价高,就一定能够从银行申请短期房屋抵押贷款担保。那是错误的。银行办理贷款,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风险。新房比老房要好。面积大的比面积小的要好。

保证贷款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处理。

(1)关于主体问题。保证贷款合同签订时应当特别注意保证人的资格问题,担保法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专门规定了哪些人可以作保证人,哪些人不可以作保证人。一般而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主体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不得担任保证人。

(2)保证合同的签订。签订保证合同在实践中大致有下列方式:保证人与贷款人专门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保证人在借贷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表示愿意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单独向贷款人出具书面的保证书。

(3)保证人的责任。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了这一点。但担保法解释的一些规定已突破了这些法理,表现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数量、价款、币种和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这说明保证债权的已成为担保法的首要价值取向,保证人对其承诺的保证义务负责,而不论合同内容是否已改变。

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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