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门诊诊断证明书业务须知
一、患者本人应持相关单位注明所办具体事项的介绍信原件来办理门诊诊断证明;
二、具有确定诊断的出院患者及非首次开具诊断证明的门诊患者,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医生均可予以开具;未住过院且首次开具诊断证明的门诊患者,请挂专家号,办理门诊诊断证明书;
三、患方持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介绍信由病案工作人员回收留存管理;
四、出院及门诊诊断证明只开具疾病诊断,不开具无精神疾病或精神正常诊断,复工复学、民事/刑事鉴定等证明或鉴定意见书见司法鉴定科办理流程;
五、患者因办理病退、保险等事项,持相关单位制作的固定格式文书,要求在其中填写诊断并加盖诊断公章的,按照上述关于开具诊断证明书的规定执行,但该文书于中文,需将该文书复印件存档。
免体测证明的疾病有哪些?
在临床上一般患有以下几种疾病是不利于完成体测或不适合剧烈运动而可以申请免除体测的,具体内容如下:
1、循环系统疾病:主要包括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感染性心内膜炎及心肌炎等疾病;
2、呼吸系统疾病:主要包括肺气肿、、大叶性肺炎、、胸膜炎、气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胸腔积液等疾病;
3、消化系统疾病:主要包括肠梗阻、上消化道出血、肝癌、肝硬化、脾肿大、急性胆囊炎、急性阑尾炎、胃肠穿孔及急性胃肠炎等疾病;
4、其他疾病:主要包括骨折、软组织损伤、腰间盘突出、脑动脉瘤、脑出血、膝骨性关节炎、半月板损伤及踝韧带断裂等疾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若患者出现患有上述疾病且需要体测的情况,建议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在医生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及处理。
病理报告的内容包括:活检组织的外观、细胞结构、以及病理性改变或未发现病理性改变。病理报告对主管医生和病人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是否作和作什么样的就取决于病理报告的结果。
医师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原则: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有医院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