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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企业对专利常见的10大误区

价格:面议 2023-11-29 05:22:09 1041次浏览

误解1:专利能申请成功重要

一般来说,企业通常找专利事务所申请专利,很多企业也以专利是否能授权而对专利事务所的服务做评判,因此大部分专利事务所的目的只是专利能申请成功。而这个专利是否有价值容易被忽视,包括这个专利保护范围是否比较大,这个专利的侵权可视度是否高,这个专利是否有被无效的风险,这些问题往往会被企业忽视。

实际上,专利的核心价值是其法律价值,往往是通过诉讼、许可过程来体现。能在诉讼中获胜的专利才是一项好的专利。如果说一件专利虽然授权了,但是权利范围非常小,压根就不可能涵盖到任何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技术,并且对自己的产品和技术的保护力度也几乎没有,因为权利范围太小,导致竞争对手抄袭了专利技术的核心,但是在其他地方稍微做回避改进就可以避开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那么这样的专利不但没有价值,而且容易给权利人带来错觉,总觉得自己手上有专利,甚至去拿这样的专利起诉竞争对手。笔者这两年就接触到几个这样的案例,结果终都是败诉,不但因为诉讼花了不少钱,丝毫也没有限制竞争对手的市场。

因此,认为专利能申请成功重要是一个非常大的误区。

误解2:有专利就不会侵权

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认知。很多权利人认为自己申请了某一个产品的专利,并且专利获得授权,就认为自己可以没有任何风险的去生产、销售该产品了。这是对专利权的极大误解。专利权人有了这个专利,法律赋予你是禁止别人不经过专利权人同意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但任何法律都没有说专利权人有了专利就没有任何风险了。

因此,生产、销售已授权的专利的产品,还需要去做专利风险检索和分析。因为,很可能在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之前就有可以涵盖专利权人产品的专利已申请或已经授权。

误解3:专利申请了就可以起诉别人

有不少企业对专利法不清楚,认为专利只要申请了,特别是发明专利,只要公开了就可以去起诉别人。甚至前几年深圳中院收到了以公开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公开文本去起诉的诉状。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授权的专利申请,是没有专利权的,没有权利,拿什么去起诉别人?

当然,法律规定发明专利在公开到授权阶段,如果发现别人使用了该专利技术,可以要求对方予以适当补偿,但是前提是该发明专利会被授权。而且也应该是该专利授权后,要求对方对其在该专利公开到授权期间的使用予以补偿。如果该专利终被驳回,那么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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