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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企业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价格:面议 2023-11-27 05:00:29 302次浏览

一、发明专利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技术方案。所谓技术方案是指发明人利用自然规律为了解决某一个技术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因此,仅仅是提出课题或解决课题的方向性设想是不够的,必须提出解决课题的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技术方案,并非等同于技术,尽管两者都是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和采用必要的物质条件作出的成果,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2、发明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所谓新的技术方案,是指该技术方案是前所未有的,富有首创性的,并且这个前所未有的是以申请日为时间界限的,就是说,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世界上被人们所公知,在国内被人们所公用。

3、发明可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发明。

二、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由这个定义可以看出: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产品必须具备两个要素:,它是个物品;第二,它的产生必须经过一定的生产制造过程。

2、实用新型保护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确定的形状、构造,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

3、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申请人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必须适于实用,即该产品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实用新型必须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也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技术。按照这个定义,外观设计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有关。也就是说,它必须应用于具体产品之上。

2、必须是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设计。

3、富有美感。凡是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必须是肉眼可以直接看到的,因为,肉眼看不到的设计,无法使人产生美感,是否富有美感,应按照消费者的眼光看,认为是美观的,就可以认为富有美感。

4、适合工业上应用是对外观设计的工业实用性方面的要求。即,使用一项外观设计的产品能够在工业上大量复制生产,也包括通过手工业大量地复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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