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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财务公司汇票贴现咨询,用心服务每一位客户

价格:面议 2024-06-27 11:00:01 140次浏览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是指对符合银行条件的企业,以书函的形式承诺为其签发或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即给予保贴额度的一种授信行为。根据定义可以看出,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是银行对企业发放的授信额度,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申请保贴额度的企业既可以是票据的承兑人,也可以是票据的持票人或贴现申请人。授信承担人在取得了银行保贴额度得授信后,可以在签发或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后加具银行保贴函,由银行保证贴现,当持票人向银行提交票据要求贴现时,由银行扣除利息后向其融通资金。

申请资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原件

2.背书连续、要式完整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3.交易双方签订的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够证实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真实性的书面证明

4.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5.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还需提供保证人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

6.贴现行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好的,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确定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汇票的出票金额必须按《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

付款人是汇票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人,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承兑之前的票据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票据付款人为承兑人。

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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