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创始终保持专业人士做专业事的态度,不投机取巧,因为我们深信利润是客户给的,客户是企业的未来。客户的利益永远放在首位,做事实,报实价,有利于客户,真正做到以价为客户做多事情,不参与低价竞争而破坏市场,颖创坚持以质取胜,专业体现在细节,细微之处见真情。从咨询到注册到成功,颖创的专业和热情始终贯穿整个服务过程。颖创认为幸福的事情就是被客户信任,我们的价值就是感动客户。
发明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为公众所知的形式主要有:(1)在申请日以前已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2)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公开使用;(3)其他为公众所知的方式。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是非显而易见的。发明具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通常认为具有显著进步的情形有:(1)取得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等更好的技术效果;(2)代表了某种新技术的发展趋势;(3)虽然技术效果达到或基本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但是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方案;(4)其他辅助因素,包括克服技术偏见、商业上取得成功等。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其包含了三个方面:(1)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2)必须能够应用于解决技术问题;(3)必须具有积极的效果。不具有实用性的情形主要有:(1)不可再现,即该技术方案只是偶然实现了,不能重复地实现;(2)无法实施,即只公开了一种构思或愿望,本领域技术人员以该公开的技术方案不能准确实施;(3)违背自然规律,比如永动机等,包含了不可能达到的目的;(4)疾病的诊断、和外科手术方法,这些方法均不属于在产业上可以使用的方法,从而不具有实用性。
外国人的专利申请资格
外国人包括外国公民和外国法人。为了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我国《专利法》采用国际通行原则,对外国人在深圳专利申请做了如下规定。
1.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机构的外国人,享有与中国单位和个人完全相同的待遇。
2.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如果其所属国同我国有双边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按互惠和对等原则予以办理。办理申请应当委托中国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专利办理机构。
3.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或者继承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受让或继承的证明文件。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申请专利的六大好处
我国采用申请优先原则,即不论谁先完成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蕞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1.独占市场
一种产品只要授予专利权,就等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
2.技术保护
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3.无形资产
纯技术-旦授予专利权就变成了工业产权,形成了无形资产,具有了价值,可作为商品出售或转让
4.荣誉价值
企业荣誉、提升价值、评定职称、个人成就实现
5.政策奖励
各地方暇府均出台相应文件,对专利申请者进行奖励或补助
6.企业宣传
在宣传广告或产品时打上专利标志,消费者认为这种商品更具可靠性、信用性、提高企业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