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信购物卡礼品回收公司

北京海淀区回收福卡京东卡,快捷交易,价格合理

价格:面议 2024-10-27 02:00:01 441次浏览

购物卡是集餐饮、购物、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消费卡,是代金券的一种。(现在一般送客户或用作员工福利发放)。

这种卡有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面值的,一般一些大型商场、超市都有自己做的购物卡(有的也叫VIP会员贵宾卡积分卡)销售.比如大润发、金润发、时代超市、苏果、农工商、金鹰、沃尔玛、商业大厦、八佰伴、家乐福、易初莲华等都有超市购物卡、购物券出售。当您用不完时,市场上或者网络上也有人回收购物卡。

在发卡单位使用时,不需要密码,直接给收银员刷就行了,打印的凭条可以看到余额。

优点:

自主选择:

公司福利发放简便,持卡员工可以在合作商户自由挑选物品,将购买物品的选择权完全交给了员工;

可靠:

固定金额,每张购物卡都含有固定的金额,避免市民在使用时超出预算,尤其是家长给孩子生活费,避免现金不,银行卡不放心等的缺陷;

灵活方便:

灵活便捷使用,持卡人可以把购物卡卡转赠他人,无论谁是持卡人,都可在指定商户使用;

记名购物卡不设有效期

此外,对于购物卡余额不退、过期作废等商家的“霸王条款”,《意见》规定,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换卡等配套服务。

《意见》要求税务部门要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收稽查,坚决依法查处发卡人在售卡环节出具虚假发票、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严厉查处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行为。

实行购物卡实名制

《意见》指出,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

《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1]。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办公厅2011年5月25日转发人民银行等7个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一次性购买1万元及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即购物卡)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实名登记,且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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