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出口二手汽车可以咨询:(微同)庄先生
一、产品介绍
二手车指的是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二手乘用车、商用车辆及挂车均可出口。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相关政策一直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二手车出口利于激发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又能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对于出口二手车的通关流程及申报有何要求,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二、二手车出口现行政策
二手车指登记没有达到我国强制报废标准、交易、转让所有权的机动车辆。二手车出口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具体实施政策如下:
三、二手车出口试点区域
目前,我国有30个地区实施二手车出口的业务,遍及25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具有二手车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可在这些地区办理二手车出口资质和手续。详细目录如下: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台州)、山东(济宁)、广东、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青岛、厦门、重庆、大连、宁波、河北省(唐山)、山西省(太原)、内蒙古(鄂尔多斯)、辽宁省(沈阳)、吉林省(长春)、江苏省(南京)、浙江省(义乌)、安徽省(芜湖)、福建省(福州)、江西省(宜春)、山东省(枣庄)、河南省(郑州)、湖北省(武汉)、湖南省(株洲)
四、二手出出口的具体流程
1.车辆收购
二手车出口企业按照进口国车龄、环保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要求在国内收购车辆,并依法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
2.车辆整备及检测鉴定
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对收购车辆外观、内饰、安全性能部件等进行整备,确保车况完好。拟出口二手车需按照“一车一检”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动车检测评估机构出具检测评估报告。
3.申领出口许可证
二手车出口企业依据商务部有关规定,凭贸易合同、指定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的鉴定报告、拟出口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向商务部门申请出口许可证。
4.报关通关
企业按照海关申报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如实填报车辆识别代号(VIN),商品名称填报“旧+车辆品牌+排气量+车型(如越野车、小轿车等)”;企业可自主选择有纸申报或无纸申报,以无纸化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的出口单位,可免于提交出口许可证纸质证书;海关对二手车出口许可证进行联网核查,符合审证条件的,核注出口许可证电子底账数据;因管理需要或者其他情形需验核出口许可证纸质证书的,应当补充提交纸质证书,或者以有纸作业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5.车辆注销
在完成二手车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2个月内,凭出口报关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凭证向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出口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五、出口二手车质量安全参照标准
出口二手车应当符合出口目标国市场准入标准。出口目标国无准入标准的,应当符合二手车出口地区相关标准。此外,按照《天津市二手车出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出口:
1、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报废标准要求以及距《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车辆;
2、押期间或者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的车辆;
3、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4、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5、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等与登记信息不相符,或者有凿改等迹象的嫌疑车辆;
6、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7、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不全的车辆;
8、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车辆;
9、其它不宜出口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