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被广泛采用的定义是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ICSID)(全称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Societies of Industrial Design)在1980年的巴黎年会上为工业设计下的修正定义:
就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而言,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构、形态、色彩、表面加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资格,叫做工业设计。 (1970年国际工业设计协会(ICSID)为工业设计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 工业设计,是一种根据产业状况以决定制作物品之适应特质的创造活动。适应物品特质, 不单指物品的结构, 而是兼顾使用者和生产者双方的观点, 使抽象的概念系统化, 完成统一而具体化的物品形象, 意即着眼于根本的结构与机能间的相互关系, 其根据工业生产的条件扩大了人类环境的局面。
1980年国际工业设计协会理事会(ICSID)给工业设计又作了如下的定义:
就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而言,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构、构造、形态、色彩、表面加工、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规格,叫做工业设计。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工业设计师应当在上述工业产品全部侧面或其中几个方面进行工作,而且,当需要工业设计师对包装、宣传、展示、市场开发等问题的解决付出自己的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视觉评价能力时,这也属于工业设计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