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条码备案 香港条码备案 韩国条码备案
一、申请境外条形码备案用途
1、超 市要求
国内超 市要求境外条码必 须有备案证明,如天虹、沃尔玛、人人、家 乐福等。
2、政策要求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 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在国内生产或者代理销售商品,使用在国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生产者或者代理人应当提供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并在当地编码部门备案。否则,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境外条码备案条件
1、国内企业拥有境外商品条形码印制在产品上,国内生产且在国内销售使用
2、进口产品,持有境外品牌与商品条形码,需要使用境外条码在国内销售。
三、境外条码备案所需资料
1、国内备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境外企业注册商品条码的证书复印件及境外企业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3、产品外包装样品或能够反映产品包装标识全貌的图片;
4、品牌注册证明(如有);
四、申请境外注册商品条码备案的注意事项
1、申请备案企业应联系境外商品条码持有人,通过商品条码注册地的编码机构向编码中 心提供授权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2、 申请备案企业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编码中 心收到申请材料及境外编码机构转交的材料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批复;
4、经编码中 心审核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企业核发《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企业备案通知书》,并直接邮寄至企业;
5、境外码备案的有 效期为2年;
6、对备案后发现违反备案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商品条码的企业,编码中 心可以撤销其备案;
7、在备案有 效期内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备案企业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