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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梅州市代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公司企业

价格:面议 2024-02-27 11:26:01 870次浏览

2011 年1月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条例的颁布更进一步规范了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开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为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目前在征地风险评估的实际操作中,大多以地方土地管理部门为责任主体。评估内容包括:(1)征地的合法性。评估征地及补偿安置工作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充。(2)征地的合理性。主要评估征地是否符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是否兼顾了被征地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体现了公平原则。(3)征地实施的前提条件。一方面评估建设项目是否经过审查报批程序和可行性论证,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和相关政策;另一方面评估土地征收或农用地转用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如征地预存款是否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宣传是否到位,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否落实等。(4)矛盾冲突与潜在风险。主要评估征地是否会引起利益相关者的严重对立,在近期和较长一段时期内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如激烈冲突、群体性上访等)的风险,是否可能引发其他不稳定因素等。

目前征地社会稳定性评估多在项目立项后建设用地报批前开展。包括资料收集、风险点调查、组织评估、指定预案等,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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