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乳品主要有哪些?
乳品主要包括初乳、生乳和乳制品,如:巴氏乳、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及乳清蛋白粉、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生产原料基粉、酪蛋白及其他乳与乳制品(如乳矿物盐和乳蛋白等)。
二、国家准入要求
进口乳品应在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中。
三、对生产企业的要求
境外生产企业应在海关总署注册,获得注册后的企业将出现在海关总署动态更新的注册名单中。同时,生产企业在获得的所在国家(地区)注册号后生成企业在华注册号,可在海关总署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信息系统查询。
四、对乳品进出口商的要求
1、境外出口商或者乳品进口代理商应向海关总署备案,进口商应向其所在地海关备案。进出口商在海关总署官网→互联网+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模块中完成。
2、进口商应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销售后2年以上。
3、进口商应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
五、乳品进口报关申报要求
进口商或者乳品进口代理人进口食品应当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广州乳品进口报关申报时需提供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号(18位)、卫生证书、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应有出口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印章和其授权人签字,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证书样本应当经海关总署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