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式防火窗设有可开启窗扇,可以用于自然通风,但仅可用于防烟系统,不能用于排烟系统。理由是《防火窗》7.2.1中,可开启窗扇会在70℃左右熔断关闭,起到防烟阻火作用,与70℃防火阀有异曲同工之妙。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防火窗同样需要满足《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2.4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可开启外窗应在距地面高度为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开启装置。此手动开启装置包括电控开启、气控开启、机械装置开启等。以中国人的身高,建议可开启窗扇手柄处标高超过2.0m时,需要在距地面高度为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开启装置。需要注意的是,防烟系统的可开启外窗规范只要求设置手动开启装置,没有要求设置自动开启装置,不必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但如配置电动开启装置,需要考虑按消防电源设置。
疏散与避难设施
5.1审查各楼层或各防火分区的出口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1.1每个防火分区以及同一防火分区的不同楼层的出口不少于两个,两个出口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m,当只设置一个出口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设置一个出口的条件。
5.1.2疏散人数的计算方法和技术数据是否准确、可靠。
5.1.3出口的小疏散净宽度,除符合消防设计规范外,还应符合其他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5.1.4出口和疏散门的净宽度是否与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梯段的净宽度相匹配。
5.1.5建筑内是否存在要求独立或分开设置出口的特殊场所。
5.2审查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2.1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和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在首层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当不能直通室外时,疏散方式和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敞式楼梯不应为疏散楼梯。
5.2.2疏散楼梯的防排烟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的围护结构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以防火卷帘代替;防烟楼梯间前室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商业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楼梯间不应采用剪刀式楼梯。
5.2.3疏散楼梯在建筑的地上、地下部分应分隔,在避难层应错位或断开,其他楼层应上、下位置一致。
5.2.4疏散门的设置位置、数量、宽度和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根据建筑的疏散方式和单、双面布房等审查疏散距离和疏散走道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审查避难走道、避难层和避难间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1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审查该建筑是否需要设置避难层(间)。
5.4.2避难层(间)的设置楼层、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3避难层(间)的防火、防烟等消防设施、有效避难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4.4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的重点
1、图纸、资料的审查:初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竣工图,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管道通水冲洗、打压试验记录、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录,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
2、系统安装情况的一般性检查:检查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安装与图纸是否相符,使用是否方便,有无正确的明显标志,有无外观损坏及明显缺陷。现场查看、测量喷头类型、布置间距、数量,管网的管材及管径、管网连接形式和质量、管道安装的位置及配水管设置的喷头数量,末端试水装置,管道减压措施,系统排水装置等。
3、系统综合性功能试验:根据原设计的不同要求,对消防水泵分别进行自动、手动、远程和泵房内就地启动的试验;消防水泵组的主泵与副泵互为备用功能的相互切换试验;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对报警控制装置功能进行检验(如:湿式、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是否由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直接连锁控制并自动启动供水泵。消防控制室(盘)能否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等的操作,并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和电源等是否处于状态的反馈信号);报警阀功能试验(打开报警阀,查看测量报警动作状态,输出信号情况和消防水泵启动、联动、控制盘显示情况是否符合检验要求;打开放水试验阀,测量水的流量和压力应符合检验要求);系统联动试验(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
消防栓
消防栓是供应水的设备,因此对于办公室里消防栓的位置设计,有关部门有严格的要求,不能随意设计。通常设计时需注意这3个要求:
1.消防栓应设计在公共场所,如办公大厅、过道等,切不可设计在封闭的房间内;
2.消火栓的高度必须符合相关消防规范,不得随意改动规定的高度;
3.除紧急灭火外,消防栓内的水平时不能使用,同时消防栓必须是通水的,消防供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