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晚报登报0471-6929-333根据《公司法》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减资公告
内蒙古恒照轩置业有限公司(代码M A0N H54W 1E)经股东会决定拟将注册资本从人民币6000万元减资至1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