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档案在西安市市本级或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档案托管,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事档案未在西安市市本级或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档案托管,在西安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四)参评人员仅能选择一个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不得多重申报。
(五)从事专业列入国家统一考试专业的,一律不予参加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