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几个原则:一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二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三是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即分阶段付款条件对供应商有利时,履约保证金应该多收,反之则少收。
为什么大家都说现在可以不用交履约保证金了,只交保函?其实履约保证是有两种形式,种就是直接缴纳保证金,第二种就是履约保函。当甲方资金实力不足,或者经营遇到困难,甚至项目停建都有可能导致乙方资金回收遇阻。履约保函一般由银行出具(或担保公司出具履约保函),是担保机构根据甲乙合同而出具的,为乙方向甲方担保项目正常履行;当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直接向开具保函的担保机构提出索赔。
履约保函的优点 :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对业主方(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的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履约保函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