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需要的申请资料
1.客户贴现申请。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3.拟贴现的未到期的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4.与票据相符的商品交易合同。
5.有关履行该票据项下商品交易合同的发票、货物发运单据、运输单、提单等凭证的复印件。
6.近两年及近一期的各类财务报表。
7.银行认为必须担保的保证单位的保证承诺及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8.有处分权人的抵(质)押承诺及抵(质)押物清单和所有权、产权证明。
9.银行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所谓的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
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为例。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分为有无追索权,所以处理就与购货企业能否按期支付有关系,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购货方未按期偿还,申请贴现的企业不负有任何偿还责任时,应视同应收债权的出售,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其他应收款{协议中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包括现金折扣)}
坏账准备(如果系应收账款,则同时转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应支付的相关手续费)
贷:应收票据等(按所出售的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借或贷:营业外支出—应收债权融资损失{或营业外收入—应收债权融资收益(平衡数)}
如果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贴现的应收债权到期,购货方未按期偿还时,申请贴现的企业负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类协议从实质上看,与所贴现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应收债权可能产生的风险仍由申请贴现的企业承担,属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的借款,申请贴现的企业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应冲减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短期借款(按银行贷款本金)
在商业汇票的承兑中,银行只是中间机构负责贴现,承兑实际上是开票方和持票方之间的交易,那么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何进行承兑呢?商业承兑汇票承兑
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票据贴现有关的计算公式
(1)票据到期的价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2)贴现的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3)贴现的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4)贴现所得的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如果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而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那么银行即将已贴现的票据退回申请贴现的企业,同时从贴现企业的账户中将票据款划回。此时,贴现企业应按所付票据本息转作“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