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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营业执照办理服务,在线客服为您解答

价格:面议 2024-09-28 03:57:01 916次浏览

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新版营业执照将印制、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

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⑵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⑷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⑸实行非独立核算。

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⑴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⑵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

⑶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

⑷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

⑸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⑹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

⑺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843223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