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管道应敷设在原zhi状土地基或经开槽后处理回填密实的地层上,管道在车行道下管顶覆土厚度不小于0.7m。
*管道应直线敷设,需利用柔性接口折线敷设时,管道每个承接口处相对转角一般情况下不得大于1.5°。
*排水管道工程可同槽施工,但应符合一般排水管同槽敷设设计、施工的有关规定。
*管道穿越铁路、高等级道路路堤及有障碍的构筑物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钢、铸铁等材料制作的保护套管.套管内径应大于波纹管外径200mm以上,管道与套管之间的端部处空间用填料填塞。*管道基础的埋深低于建(构)筑物基础底面时,管道不得敷设在建(构)筑物基础下地基扩散
角受压区以内。 *地下水位高于开挖沟槽槽底高程的地区,施工时应采取降底地下水位的措施,防止沟槽失稳。地下水位应降至槽底点以下0.3m~0.5m方可进行管道安装。回填的全部过程中,不得停止降低地下水。
沟槽 *沟槽槽底净宽度,宜按管外径加0. 6m~1 0m确定,以便于人工在槽底作业为宜。
*开挖沟槽,应严格控制基底高度,不得扰动基面。基底设计标高以上0.2m~0.3m
的原状土应予保留,禁止扰动。铺管前用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果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不得回填泥土,可换填10mm~15mm天然级配的砂石料或中、粗砂并整平夯实。
*雨季施工,应尽可能缩短开槽长度,做到成槽快,回填快,并做好防泡槽的措施。一旦发生泡槽,应将水排除,把受泡的软化土层清除,换填砂石料或中粗砂,做好基础处理。
*人工开槽时,宜将槽上部混杂土,槽下部良质土分开堆放.以便回填用。堆土不得影响管沟的稳定性。
*槽底埋有不易清除的块石、碎石、砖块等物质时,应铲除至设计标高以上0.2m,然后铺垫天然及配砂石料,面层铺上沙土整平夯实。
*槽底不得受浸泡或受冻。 基础 *管道基础设计.采用垫层基础。对一般的土质地段,
基底只需铺一层砂垫层,其厚度为0.1 m,对软土地基,槽底又处在地下水位以下时
,宜铺垫一层砂砾或碎石,其厚度不小于0.15m,碎石粒为5mm~40mm,上面再砂垫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