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监测方案前,委托方应向监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 3.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基坑底部隆起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剖面布置,剖面应选择在基坑的中央、距坑底边约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数量不应少于2个。纵向或横向有多个监测剖面时,其间距宜为20~50m,下部宜加密。 2.同一剖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20m,数量不宜少于3个。 3.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
因围护墙施工、基坑开挖以及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地层位移应按下列条件控制:
1.不得导致基坑的失稳;
2.不得影响地下结构的尺寸、形状和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
3.对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引起的变形不得超过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不得影响周边道路、地下管线等正常使用;
5.满足特殊环境的技术要求。
建(构)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构)筑物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边不少于3个监测点;
2.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
3.建(构)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4.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
5.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交接处的两侧;
6.烟囱、水塔和大型储仓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