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监测方案前,委托方应向监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 3.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个监测孔。 当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设置在围护墙内的测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入土深度;设置在土体内的测斜管应保证有足够的入土深度,保证管端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因围护墙施工、基坑开挖以及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地层位移应按下列条件控制:
1.不得导致基坑的失稳;
2.不得影响地下结构的尺寸、形状和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
3.对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引起的变形不得超过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不得影响周边道路、地下管线等正常使用;
5.满足特殊环境的技术要求。
基坑周边地表竖向沉降监测点的布置范围宜为基坑深度的1~3倍,监测剖面宜设在坑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并与坑边垂直,监测剖面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每个监测剖面上的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个。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孔应布置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并形成监测剖面。同一监测孔的测点宜沿竖向布置在各层土内,数量与深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厚度较大的土层中应适当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