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地质工程勘察院

中山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价格:面议 2021-06-23 06:00:01 212次浏览

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 1.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的基坑工程; 2.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近代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3.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实施的基坑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5.其他必须论证的基坑工程。

因围护墙施工、基坑开挖以及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地层位移应按下列条件控制:

1.不得导致基坑的失稳;

2.不得影响地下结构的尺寸、形状和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

3.对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引起的变形不得超过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不得影响周边道路、地下管线等正常使用;

5.满足特殊环境的技术要求。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报告监测结果: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量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中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

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未按设计施工;

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出现突然较大沉降或严重开裂;

9.邻近的建(构)筑物出现突然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

10.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

11.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12.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土压力计埋设可采用埋入式或边界式(接触式)。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受力面与所需监测的压力方向垂直并紧贴被监测对象;

2.埋设过程中应有土压力膜保护措施;

3.采用钻孔法埋设时,回填应均匀密实,且回填材料宜与周围岩土体一致。

4.做好完整的埋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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