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相当一、二级工程两项以上的工程项目,并参加过与本专业分支有关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主持完成过两项一级建筑工程或两项复杂结构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安装等工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建筑设计、科研或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3、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五项二级以上工程;
二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的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2、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