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的施工质量在建筑工程中是基石的作用,一定要做好。但是做好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每年都有很多伤亡发生。
新工人进场时,三级安全教育到位;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再教育、考核工作到位;班后总结和改进工作到位。
规定
3.0.1 开挖深度超过5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3.0.2 建筑基坑工程设计阶段应由设计方根据工程现场及基坑设计的具体情况,提出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3.0.3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
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
2.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
3.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
4.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