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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价格:面议 2019-11-14 10:41:42 311次浏览

第一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均应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一、年(公历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以下标准:

(一)工业企业(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二)商业企业(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二、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三、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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