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的进场、上排:在各项准备工作完全做好的情况下,再开始组织设备的进场、上排和吊装工作。
2、吊装前的准备工作:设备在吊装前,必须做好仔细的检查核实工作。检查设备安装基准标记、方位线标记是否正确;检查设备的吊耳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3、吊装索具的系接:主要包括滑车挂上吊耳、电动卷扬机的拉力试验和方位调整、拖排牵引和拖尾系统的设置等。
4、试吊:试吊前检查确认;吊装总指挥进行吊装操作交底;布置各监察岗位进行监察的要点及主要内容;起吊放下进行多次试验,使各部分具有协调性和性;复查各部位的变化情况等。
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 吊砌块必须使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措施不准吊。
有效起重量为吊车能吊起的物料的净质量。
,吊车标牌上标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吊车的额定起重量,应醒目表示在吊车结构的明显位置上。
第二,对于臂架类型吊车来说,其额定起重量是随幅度而变化的,其起重特性指标是用起重力矩来表征的。标牌上标定的值是起重量。
第三,带可分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平衡梁等)的吊车,其吊具和物料质量的总服额定起重量,允许起升物料的质量是有效起重量。
在施工的时候吊车如果出现超载的现象,是非常危险的,为了保证不出现超载,要有保护装置,在吊车上面可以安装限载设备,使用限制起重机荷载重量超过的时候,这个设备会自动的报警,而且载荷重量在超过规范的值可以限制器就动作,可以自动的切断吊车的电源,导致停止吊运,这种设备有很多种类,有机械式,也有电子式等。
还有综合限制器是吊车重要的保护装置,就是吊车的臂架使用的,主要是载荷检测器与臂长检测器、角度检测器等等计算机设备构成,都是智能算话使用的,只要达到一定的衡量就会发出预警信号,如果直接超过综合量,会自动的停止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