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部分主要由展览厅和展示厅组成。展览厅应根据展览中心的市场定位和所举办的展览类型以及具体规模来设置标准摊位,要按能适合举办各种类型室内展览来设置,总体要求为建筑装修及装备注重实效,部分关键设备和软件系统应达到国内或国际相应水平。展示厅内按需要设置展示橱窗,用于常年展示展品。
展览辅助设施
1)展厅主入口主大厅。能举行室内开幕式,兼作登记、咨询服务用,设置工作间、贵宾休息室、大型电子屏幕墙等。
2)各独立展厅门厅(过厅)。能举办小型开幕式,兼作登记、咨询服务处,设有工作间,休息处、公共饮水处、展场导引处等。
3)餐厅厨房。配备能满足一定数量的参展商和观众同时用餐的餐厅厨房,包括宴会厅、中西餐厅、外卖餐厅等。
4)展览工程制作场和仓库。用于展览布展工程、摊位搭建、器材堆放、展品存放等,分布于各独立展厅。
5)商场服务设施。其中包括的项目有商场和食品、饮料、快餐销售点等;在休息场地可设置小卖部。
6)商务服务设施。其中包括的项目有洽谈间,会展组织者办公室、邮电通讯、打字复印、印刷、运输、旅游票务、银行、海关等工作场地。
7)设备用房。其中包括的项目有消防监控中心、电话交换机房、中央空调机房、消防水池、泵站、热源交换站、发电机房、污水处理、变电站、配电房、智能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