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物流货运快运公司

方便快捷准时文明,成都行包快件

价格:面议 2021-08-25 07:45:01 2817次浏览

成都行包快件托运须知:

一、托运人办理行包、快件托运时,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准确填写《行包、快件托运填报单》,填写字迹要清晰易认,并详细阅读《行包、快件托运填报单》、《行李包裹运输业务单》上的注意条款和托运协议。

二、以下物品不给予托运:易燃、易爆、危险品;货币、金银、有价证券;有毒、易碎、易腐、易污染物品;枪支、弹药、国家机密文件;政府禁止使用或限制运输的其他物品。

三、严禁在行包、快件中夹带上述物品。如因夹带上述物品产生后果,托运人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托运物品须接受安全检查,本站对拒检物品不予托运。

四、贵重物品须经本站检查同意方能托运,并请办理保险运输;贵重物品未保价,如发生商务事故按普通货物赔偿(不超过运费10倍);鲜活物品须经本站检查同意方能托运,但其鲜活程度自行负责。

五、托运的物品必须包装严密、捆扎牢固,外包装不得破损,不符合要求的物品恕不受理托运。行包的单件体积一般不超过0.12立方米,单件重量一般不超过30千克。如超重量或超体积,根据情况加收适当的运费,或不予受理托运。

六、旅客凭车票办理行包托运,计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10千克,计费重量超过10千克的按实际重量计费,尾数不足1千克的,四舍五入。轻泡物品按0.003立方米(外廓30CM*10CM*10CM)折合1千克计重量。行包运费以元为单位,每张运单费用合计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快件以件数为计费单位。

七、快件托运后,收件人未收到货物的,托运人应在30日内凭向我站查询,愈期视为送达。因车站或班车的责任造成托运物品灭失、损坏,按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规定赔偿。但对下列原因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变化或者合理损耗;包装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包装体外表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或灭失;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托运人或收件人过错造成的货物毁损或灭失。

八、行包、快件运费及托运时提供服务的收费,本站按《行包、快件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

店铺已到期,升级请联系 13554082210
联系我们一键拨号1388173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