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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江干区消防图纸设计,诚信经营信守承诺

    价格:面议 2025-05-12 04:00:01 3214次浏览

    防验收意见书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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